各中小学: 为提我区中小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我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迎接省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的评比。现决定举办2016学年余杭区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小论文)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区三年级以上的在校学生由个人或小组合作产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均可参加评比,已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 二、送评要求(参照省市评比要求) 1.参加评比的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方式(如调查访问、实验观察、设计制作、文化展示等)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真实体验,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成果的作者应是学生。可以是个人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成果。集体成果征集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6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3.成果以文字说明为主,适当配以图片和图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4.成果说明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小学1500字以内,初中2000字以内,高中4000字以内。 5.上报成果时,应将学生所写的文本、实物作品照片(按主视、俯视、左视三个视角拍)和实践过程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打包递交。 6.上报的成果请注明类别。义务教育段分校园活动、探究活动、校外活动三类;高中分社会实践和知识拓展两类。 7.每个成果的送评材料容量不得超过20M。 三、名额分配 要求学校先行组织初评,再选送参加区级评比。送评篇数:普通高中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总数的1/4,初中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总数的1/3,小学不得超过学校(三至六年级)班级总数的1/4。 四、报送要求 参评成果以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由学校统一同时报送: ①纸质稿:学生成果一式1份。 ②电子稿:由各校统一刻制成光盘,光盘包括:学生成果电子文档、《推荐表》(附件1,Excel表)及相关附件;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7年3月3日(周五)前送区教研室,逾期不候。 五、评奖事宜 本次参评成果分设一、二、三等奖;部分学生获奖成果将推荐参加市级评比。 备注:所有送评材料一律不返回。 附件: 1.2016学年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推荐表(Excel表) 2.浙江省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承诺书(仅初高中学生) 2017年1月4日 |